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工作人员,1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并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就业困难对象。
(二)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5.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6.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优先聘用;
7.非退役军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聘用;
8.35岁以下优先聘用;
9.因工作性质需要长期值班,建议男性报考;
10.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
2.报名方式:
将简历(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707802586@qq.com,请将报名邮件名统一为“姓名+应聘职位”。
3.报名人员须附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照片2张;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6)无犯罪证明1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安顺市黔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楼会议室(安顺市西秀区新安街道新安大道)。
(三)公示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即签定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总待遇为3000元/月(含个人社会保险扣缴部份金额),包吃住,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三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三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此次招聘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117777070
安顺市留置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