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惠城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关于印发〈惠城区开发2024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部署要求,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23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本省脱贫人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
2.报名地点:惠城区汝湖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惠城区汝湖镇兴湖一路1号),电话:0752-279653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到我镇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及公示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由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各持1份,1份报送至区人社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的,用人单位应于人员退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报备。
2.用人单位要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五、报名咨询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五楼党建工作办公室(1号楼508室)
电话:0752-2796530
附件:1.2024年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表.docx
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