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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27 15:52:21

因业务发展需要,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人才发展公司)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23日,是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围绕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现代农业,以市场为向导,以盘活耕地资源为基础,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助力乡村振兴。

二、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1名,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选聘原则

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

(二)市场化配置,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

(四)公开、竞争、择优;

(五)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六)依法管理。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认同国企文化,自觉接受公司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愿意把个人追求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之中,与企业共进退。

4.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5.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业务外联能力以及综合管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管理工具和方法,具备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征信记录良好,没有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章制度和其它另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情形。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金融、财税、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

2.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战略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林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较强的领导和管理能力,拥有一定的市场资源,掌握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和市场分析的方法及技巧;

4.具备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卓越的计划和组织能力、良好的时间管理和优先级处理能力、较强的分析和决策能力;

5.工作坚持原则、严谨、责任心强;

6.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有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中担任中层管理人员1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注册类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市场化公开选聘。

六、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及公示、履行聘任手续等程序。

七、考核与薪酬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及“谁选聘、谁管理”的管理机制,公司制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制度,设置评价体系和考核目标,按照协议约定,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年度、任期业绩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意见,兑现薪酬和奖惩。年度、任期考核合格情况下平均年收入(税前)不低于25万元。

八、任期及退出

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聘任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考察期1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聘用期从试用期起计算);试用期及考察期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给予降级使用或免去聘任职务;试用期及考察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给予辞退。聘任期届满,经公司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并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办理聘任手续;考核为基本合格的给予降级使用;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续聘。从第二聘期开始,不再设立试用期和考察期。具体考核评价事宜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可予以解聘:

1. 经公司董事会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2. 聘期内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3. 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

4. 个人提出辞职请求的;

5. 聘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不宜继续任职的;

6. 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罢免建议并经股东同意的;

7.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重要情形。

九、报名和任用

市场化选聘工作由公司和州人才发展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4年8月24日8:00至2024年8月30日18:00期间,应聘人员在“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报名流程:登录“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考试报名”→进入“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小程序→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2.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应填写《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信网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如有)、任职文件、业绩证明及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个人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证明、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任意一项)、个人近期征信报告、近三年工作总结等。

3.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图片、扫描件材料)。如因提交虚假材料或填报信息错误、模糊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提交的《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方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公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拟选聘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人员筛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给个人,请报名人员关注此公众号并留意报名系统信息。

(三)组织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考比例1:3。根据面试情况,结合面试人员与拟选聘职位的匹配性及能力胜任情况,经公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阶段人选。

(四)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2.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3.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提交资料。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体检

1.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3.体检由州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到县(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公示

由公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按选聘职数1:1的比例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拟选聘人员的从业经历和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决定选聘

在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通知入职并办理入职手续。由公司与决定聘用的人选于到岗1个月之内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岗位聘任合同书》《聘期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责任书》《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政责任书》等文件,并购买五险两金,正式任用履职。聘用合同和聘任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本次选聘工作结束。

报名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岗位的情况,由公司根据面试整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替补。

十、有关要求

(一)人员身份说明。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入职后,由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工资社保、党组织关系等一并转入接续。选聘的管理人员在聘任期间,未经公司指派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二)相关纪律要求。为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选聘过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报名人员在报名、面试、考察、试用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报名人员应保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在发出面试、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名人员不按时到场或不按时领取相关通知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咨询电话

市场化选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咨询时间为8:00—12:00、14:30—18:00。

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0878-3166779

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0878-3117323

附件: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表

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3日

附件: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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