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82300000008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4-08-23 | |
发文日期 | 2024-08-2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2024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调剂、考察环节已完成。现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
二、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在掌握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三、报到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到时间:2024年8月30日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投诉举报的,须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教科局、教体局报到。“暂不做结论”为孕期考生,待产后由个人书面申请做“X”光检查及其他应检查项目后,公布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投诉举报的,由地区教育局和县(市)教科局、教体局进行核实,核实后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要求报到上岗;核实后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并计入公开招聘诚信档案,三年内禁止参加塔城地区教师招聘考试。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4078(工作时间)
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2003(工作时间)
附件:2024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202408231136582574.xls
塔城地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