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西藏 > 察隅县

察隅县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来源:林芝市察隅县     2024-08-21 11:03: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好专职网格员在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作用。根据《察隅县专职网格员招聘方案》规定,结合我县专职网格员职位空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察隅县委政法委具体实施。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此次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4名,属聘用制人员,全部分配至乡镇工作,其中上察隅镇1人、下察隅镇2人、古拉乡1人。专职网格员的聘任、管理、使用、分配等由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应聘人员拒不服从工作分配去向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三、工作职责

专职网格员主要履行“七大员”工作职责:

1.收集社情民意的信息员。通过入户调查、定期走访、上门服务等方式,及时从群众中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网格内人、事、物基本信息,实现网格内区域设施清、矛盾纠纷清、人员类别清、社会组织清、服务资源清、管理项目清,做好网格内信息采集、录入、维护和更新。

2.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深入辖区居民小区、酒店、公园、沿街商铺和各类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做到“不留一个隐患、不漏一处死角”,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及时发现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事件,掌握网格内现有的矛盾纠纷,分析产生的主要原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做好调解工作。

3.开展治安巡防的联防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网格内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风险隐患开展排查,第一时间予以处置和上报,普及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

4.协管盯控重点人员的教导员。对辖区内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区外“学经回流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员、信访重点人、违法犯罪青少年及其他重点人员加强关注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协管盯控。

5.开展法治宣传、群众教育引导的宣传员。经常性对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安全防范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政策水平和文明素质。

6.协助配合专业维稳力量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战斗员。对辖区违法犯罪、自然灾害、群体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同时启动网格应急响应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7.做好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的服务员。常态化联系走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诉求,及时掌握网格内群众的状况。针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困难人群等,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协助、代办、代跑等便民服务,让“最多跑一次”逐步向基层延伸,切实发挥基层触角的作用。

同时,专职网格员要做好辖区“双联户”户长的联络指导,完成县综治中心和乡(镇)综治中心安排的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2.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违纪行为的;

5.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五、薪酬待遇

1.工资报酬:由基本工作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首年月基本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励为月基本工资的10%,根据考核结果按优秀100%、合格80%、不合格0%的比例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次年月基本工资在上年度月基本工资基础上上涨100元(绩效工资相应上涨);

2.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休假待遇: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4.婚假待遇:结婚的,给予15天婚假(含路途时间)。

5.产假及护理假待遇:生育子女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方每胎享受98天产假,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试用期内休产假的,产假期满后试用期顺延。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绩效。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含路途时间)

6.事假待遇:因个人原因可请事假,请事假须理由充分,事假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纳入休假计算。

7.病假待遇:根据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可请病假,病假超过3个月的,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察隅县公安局院内县委政法委综合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

①察隅县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及政审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

5.资格审查:由察隅县委政法委梳理汇总报考人员报名表、政审表及相关佐证资料,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县委政法委统一制发考生准考证,具体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并告知考试时间及考场地点。

7.报名须知:考生在报名前须熟悉报名要求,按要求进行报名;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申论和社会工作、社区治理等相关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

4.成绩公示: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网信察隅”“察隅政法”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面试

察隅县委政法委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3,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网信察隅”“察隅政法”等微信公众号和电话方式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再开展递补。

(四)总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县委政法委分配聘用岗位。考试总成绩在“网信察隅”“察隅政法”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政审

由察隅县委政法委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和聘用岗位,会同县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或因考生不服从岗位分配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

1.拟聘用人员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未通过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政审、体检合格的,通过“网信察隅”“察隅政法”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县委政法委统一分配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含试用期60日),年终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工作考评

专职网格员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30%。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和评先选优的依据,考核优秀发放绩效工资100%,考核合格发放绩效工资80%,考核不合格不发放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和调整工资的依据,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可续签合同并根据规定上调基本工资。

八、退出机制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

1.政治立场不坚定、理想信念缺失;

2.自愿辞职的;

3.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4.不服从单位安排,严重违反专职网格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违反有关规定,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财产损失的;

7.累计有2个月考评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8.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0天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受到党纪处分或行政处罚,不适合从事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

九、注意事项

1.招聘合同签订后,如自治区、市、县有关于专职网格员的新的政策性文件,县委政法委根据新的要求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3.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4.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5.岗位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电话,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6.在招聘过程中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十、监督举报电话

0894—5432104(察隅县纪委监委)

0894—5432159(察隅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察隅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办公室:0894-5438819

何  晓:15889048785

聂志翔:18289045657

附件:

1.扫二维码查看察隅县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微信图片_20240821103824.png

察隅县委政法委

2024年8月21日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公考hub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

察隅县专职网格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