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兴宇路幼儿园为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管理的事业单位,为确保幼儿园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特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兴宇路幼儿园(以下简称“空港兴宇路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保育员(2名)、面点师(1名)、厨工(1名)。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
(3)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
(4)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6)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6)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名单的人员;
(1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一)保育员
1.全日制高中或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2.了解幼儿日常护理工作内容,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需持有保育员资格证;
3.年龄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面点师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食堂面点、西点工作经验,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及身体素质,具备厨师/面点师资质证书者优先;
3.年龄5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5.做事认真,为人诚恳,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三)厨工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食堂工作经验,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及身体素质,具备厨师或相关资质证书者优先;
3.年龄5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5.做事认真,为人诚恳,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信息
1.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官网
https://www.tjftz.gov.cn/
2.“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将《空港兴宇路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聘岗位资格证等应聘材料电子版扫描发送到报名邮箱xylyey@126.com 。
(三)资格验证及面试
资格验证及面试时间:8月30日
具体时间安排以邮箱回复为准。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招聘各环节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漏、资料上传不全、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以致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察人员名单。
按照邮箱通知体检到指定医院/体检单位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体检的同时进行考察,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考察未通过。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或在资格条件复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取消录用资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
https://www.tjftz.gov.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及入职手续。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经调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六、录用及管理
本次招聘采用企业化人才派遣模式管理,按照保税区学前教育薪酬体系管理。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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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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