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因工作需要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2025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招聘若干名,纳入学校正式编制。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聘者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者须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1日以前取得硕士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者应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具有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工作的良好潜力。
5.应聘者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被录用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1.资料提交。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周二)晚24:00,有意者登录报名网站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简况、应聘信息。其中,本人经历必须填写完整、确保真实,并将自荐信、推荐信(2封)和个人简历上传系统。
链接如下:
http://www.jobs.ecn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PostViewNew.jsp?FM_SYS_ID=hdsfdx_hr&postTypeCode=3&postId=8186207C27834D699357B2F1A8C1FEF3
2.资格审查。9月11至13日,由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员名单。
3.面试笔试。9月中旬,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4.实习及其他。根据成绩排名,学工部官网公告跟岗实习名单。岗位实习时长3周,期间接受学工部和拟录用单位的双重考察。实习表现良好者,根据政审、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人事处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日且无异议,学校将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5.录用。被录用人员按学校要求完成其他相关程序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6.其他。应聘者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适应录用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成老师、杨老师,电话:021-54344702,邮箱xgdw@admin.ecnu.edu.cn(仅供咨询)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