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海晏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技能测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体检、政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为《海晏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技能测试成绩表》 “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体检政审”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进入体检政审的考生由海晏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组织在“二甲”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考生于2024年8月26日早上8:30分到海晏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海晏县三角城镇西海大街1号)报到。
(三)体检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免冠小二寸证件照1张,根据海晏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通知的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组织体检。逾期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初次体检组织单位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凡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统一到海晏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2、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组织体检的医生,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政审
政审由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管理档案单位出具调档函,根据考生提供的《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结合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9月6日前将考生政审结果和档案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以下要求进行政审。
填表要求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需将年月、学校全名填写完整,填写格式必须规范。比如:2012.09--2015.07青海师范大学××学院××专业大专班(或大学本科班)学习;2015.07--2016.08青海省××市××公司)。
3.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应届毕业生填写栏”、“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栏”和“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填写栏”,并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选填其中一项即可)。
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联系电话
海晏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 0970—8837001
附:1.海晏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技能测试成绩表
中共海晏县委组织部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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