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等有关规定,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杨兴安等34名同志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其中覃思敏(康复系专任教师岗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聘资格,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吴晓雯(学生工作部(处)工作人员岗位)因妊娠期,保留体检资格,拟聘用杨兴安等32名同志。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3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信访向受理部门反映。
(二)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三)反映涉及的问题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
(四)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0898-66221150
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8-6866184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早上8:30-11:30,下午15:00-17:30)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