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实习生(多名)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2.25周岁及以下;
3.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6.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标准发放。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日12:00前;
2.请有意向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上传以下资料至邮箱chengxiang618@lg.gov.cn),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3.招聘咨询电话:0755-28510043。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请递交Word文件格式】;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递交Excel文件格式】;
3.身份证、户口本;
4.承诺书(附件3)【请递交签字、盖手指膜后的pdf/jpg.文件格式】;
5.证明:报考人员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附件4)【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6.工作证明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7.荣誉证书等材料。
(一)注意事项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4.报名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及格式提供,缺少相关材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二)材料初审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箱通知。
(三)综合考核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3.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面试结果会通过邮箱告知面试者。
(四)体检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六)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