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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事局关于船员考试业务办理缴费方式调整的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2024-08-28 16:06:51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相对人缴费便捷性,船员考试业务将于2024年9月2日起正式上线启用新的缴费功能模块,为保障船员考试缴费业务的平稳过渡,新的海事非税收入缴费功能上线后,原海事规费征稽协同管理平台保持正常运行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新增一网通办平台缴费方式。

1.流程基本不变,相关展示界面会有变化,线上缴费新增扫码支付选项。

2.新增一网通办缴费方式,缴款人可注册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网站地址:https://zwfw.msa.gov.cn,或通过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首页下方点击进入“一网通办平台”)办理船员考试业务缴费,具体方式为进入一网通办后点击“我的业务-我的缴费”查看本人待缴费清单及缴费历史,选择待缴费清单中的待缴费信息,点击“支付”调用电子收银台进行支付。电子收银台提供微信、支付宝缴款方式,缴款人点选相应的缴款方式会弹出收款二维码页面,缴款人可扫码支付。

(二)线下缴费同时支持微信、支付宝及银联等方式。

1.深圳海事局政务中心政务大厅缴费窗口新增扫码盒子,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缴款人可通过出示微信、支付宝付款码办理船员考试业务的缴费。

2.过渡期内,缴款人可通过原有的银联POS机刷卡等方式进行资金支付,并通过原海事规费征稽协同管理平台开具纸质票据。

二、开具票据

(一)使用新缴费功能后原则上将不再使用纸质票据,办理海事规费缴费业务开具的票据均为电子票据。

(二)电子票据印章和收款单位统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三)开具电子票据:缴款人在办理业务时可提供本人常用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地址,开票完成后缴款人手机将收到“中国海事”发送的短信提示,提示内容为:“您的电子票据申请已提交,稍后将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请您注意查收”,电子票据开具成功后会自动将PDF版电子票据发送到缴款人的电子邮箱。

(四)换开票据:缴款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网站“我的缴费-我的票据”功能模块,查看下载已开具的电子票据,如需更改缴款人名称,可在线申请换开票据,经海事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办理电子票据换开;也可到政务大厅向海事工作人员申请换开,换开后原电子票据在信息系统中自动标记“已冲红”,新电子票据再次发送至缴款人的电子邮箱。

三、服务热线

缴款人可通过全国海事服务热线电话(4008012395)咨询相关问题和提出工作建议。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