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2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有花园、龙子湖和江淮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835亩。学校是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是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具有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高校、“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成员牵头高校、河南省唯一一所中非高校百校合作计划中方成员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设有水利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等24个教学单位,现有68个全日制本科专业,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授权领域、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党委研工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思想政治辅导员 |
2 |
心理学、教育学及与我校研究生专业相关 |
入职后专职从事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四年以上 |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即日起请将相关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rs27260@163.com,邮件主题: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博士),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要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学校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当天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体检人员须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品德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入职后,发放安家费6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均为人民币税前),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请根据附件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招聘工作中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通知,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912726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79023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