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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峪街道城市协管员招聘公告

来源:门头沟女性     2024-08-22 16:48:31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协管员队伍综合管理,根据街道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录城市协管员17名,其中流动人口协管员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务派遣岗)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4名,社区辅警岗位10名,动物防疫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流动人口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务派遣岗)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流动人口协管员要求门头沟区户籍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务派遣岗)要求北京市户籍人员。

3.年龄18至45周岁(1979年8月23日至2006年8月23日出生),且没有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4.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如是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待业青年、家庭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5.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招录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6.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7.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社区辅警、动物防疫员岗位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相关工作,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要求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社区辅警、动物防疫员岗位要求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精神疾病史,服从分配。

2.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动物防疫员岗位要求北京市户籍人员,社区辅警岗位要求门头沟区户籍人员。

3.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条件,即:登记失业人员(居民)、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女满四十周岁以上和男满五十周岁以上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大峪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报考不同岗位的人员需携带材料如下:

1.流动人口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务派遣岗)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2)获奖情况证明、家庭困难人员低保证明、复退人员复退证明; 

(3)以上所有原件各交复印件1份,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两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背面写清姓名)。

(4)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精神病史记录的证明材料。

2.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社区辅警、动物防疫员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

(2)以上所有原件各交复印件1份,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两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背面写清姓名)。

(3)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精神病史记录的证明材料。

*请应录人员先行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需提供的材料,如需携带介绍信,请于报名时间前(工作时间内)到大峪街道办事处(滨河路72号)党群工作办公室708室领取。

招聘秉持择优录用原则,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及家属。对应录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录环节发现应录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应录人员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应录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7日

笔试地点:大峪街道办事处(具体会议室再行通知)

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进行准考证领取和人员签到。

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成绩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8月30日

面试地点:大峪街道文化中心(具体教室再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进行人员签到和面试顺序抽签。此次招聘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语言表达、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情况。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后续资格。

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四)体检

体检时间:根据招录安排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按时间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编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录人员个人负担。

如出现应录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据应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街道官方媒体平台(“峪见幸福”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上岗工作

(一)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录用人员按照岗位性质与公益性就业组织或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3个月。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此后随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调整。

2.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假、节假日休息。因工作占用节假日的,可根据岗位实际工作情况予以补休。

(三)安排上岗。流动人口协管员、社区辅警由区公安分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动物防疫员由益民利群劳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协商后安排工作岗位。

(四)岗前培训。由街道相关业务室队中心、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人口支队统筹组织安排培训,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岗前培训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录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五、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城市协管员相应岗位职责履职,考核事宜参照《门头沟区大峪街道城市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落实。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可在街道官方媒体平台(“峪见幸福”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

2.从应录人员报名到招录工作结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录人员本人负责。

3.应录人员应按照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录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

早9: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1.流动人口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务派遣岗):大峪街道办事处(滨河路72号)党群工作办公室708室

王珊珊  69822787

2.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社区辅警、动物防疫员:大峪街道益民利群劳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中门寺街6号京师实验小学对面)

檀  菲  69864517  

笔试、面试、体检等阶段考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公告通知,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