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天津 > 天津市

2024年泰达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公告

来源:泰达人才网     2024-08-14 14:53:41

为进一步满足公立幼儿园的人才缺口需求,现提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辅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辅助人员10人,其中保育员3人,卫生保健人员1人,主厨2人,帮厨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

5.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

1.保育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了解幼儿日常护理工作内容,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持有保育员资格证书者优先;

(3)年龄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2.卫生保健人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保健医资格证或适合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岗位的专业资质;

(2)具备一定幼儿保健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医务室、保健医工作经验的优先;

(3)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3.主厨

(1)高中或中等专科技校及以上学历;

(2)具有食堂工作经验,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及身体素质,有厨师证或国家颁发的食品制作资格证书;

(3)年龄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4.帮厨

(1)高中或中等专科技校及以上学历;

(2)具有食堂工作经验,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及身体素质,具备厨师资质证书者优先;

(3)年龄50岁以下。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仍在处分期内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所属党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如隐瞒报考,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用工形式

此次招聘的人员为非编合同制人员。一经录用,与委托的人才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员额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中幼儿园员额外教职工待遇标准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8月14日-8月18日。

2.方式:应聘人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整的《应聘报名表》(word格式)连同证件照、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电子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tedahrscb002@tedahr.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邮件为准,若未依照标准格式发送邮件将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至8月18日下午17点。

3.卫生保健人员的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8月19日。

2.参考人员范围:卫生保健人员设置笔试环节,其他岗位不涉及。

3.考试内容: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60%),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

4.报名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8月20日。

2.参考人员范围:卫生保健人员笔试公布成绩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的考生名单。未达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其他岗位人员按照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的考生需进行心理测试缴费,45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相关事项:

(1)考生须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为提高审查效率,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他相关证书。尚未取得相关证书者须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并做出相应承诺。

(2)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依次递补。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1.时间:2024年8月21日。

2.参考人员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人员。

3.内容: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

4.相关事项:

(1)面试流程:点名→分岗位抽取顺序号→面试→考后休息→面试全部结束→离开考点。

(2)应聘人员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线为6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考生将按总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政审

统一组织开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同时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报到期间,应聘人员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但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所有统招的人员将根据招聘规则和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相关招聘单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022-25295905/5966/5980/5914、25274202

附件:招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