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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职业学院关于公开选聘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公告

来源:冀中职业学院     2024-08-14 21:32:21

受冀中职业学院委托,定州柏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公开选聘4名消防设施操作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聘,采用资格审核和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设置

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作要求,本岗位主要负责校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及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各点位消防设施的监控、操作、保养等有关消防安全工作。因涉及师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为工作方便,设两个岗位:

1.消防设施操作员A岗:2名,限男性。

2.消防设施操作员B岗:2名,限女性。

(二)具体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本人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等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选聘公告当日。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上岗后资格证书到期前必须重新考取新的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新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定州市博物馆东侧宋街17-117号,联系电话:0312-2551003。

3.审核材料:

(1)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附小二寸照片)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主要考察内容: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应变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

3.成绩计算: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

在县级以上医院,按照体检项目表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考察对象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或逾期不予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签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到期由学院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续签合同,考评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职工薪资制度,制定合规合理的月工资标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代缴险金。

附件:1.报名表.docx

2.体检项目表.doc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