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广东 > 惠东县

平海镇公开招聘2024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班子、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的公告

来源: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4-08-14 18:19:41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村组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现就平海镇公开招聘2024年第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班子和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海镇本次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6名、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13名、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2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渗透和不良风气侵蚀;

3.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群众工作本领,能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能作为、敢作为、善作为;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带头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近三年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的。

5.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居)民小组长的情形。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

人选必须是中共党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18周岁以上),具有岗位所在村(社区)户籍或户籍不在该村(社区)但已在该村(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非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粤组通〔2020〕15号)中关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条件审查的有关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一般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一般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应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中培养选拔,针对个别特别优秀的人选,可适当放宽学历或年龄资格条件。

(二)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

人选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8周岁以上),村“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在村(社区)户籍或户籍不在该村(社区)但已在该村(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符合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三)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一般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在村(社区)户籍或户籍不在该村(社区)但已在该村(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符合村(居)民小组长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中共党员优先考虑,提倡村“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0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龙泉新村龙泉大街113号),联系电话:0752-8502169。

3.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纸质版双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户籍不在报考岗位所在村(社区)的,需由报考岗位所在的村(社区)的村(居)委会出具居住满1年以上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准确把握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年龄、居住期限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平海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提出人选资格条件审查意见,待审核合格后,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报考者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组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审查情况提出考察意见。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在平海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招考岗位所在村(社区)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确定储备人选身份。

(六)递补

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发现影响储备问题或自愿放弃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人员管理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班子和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储备期限至2026年村级换届完成止。

2.本次招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按照“内挂村、上挂镇”跟踪培养,定期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活动,不发放相关补贴。对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可及时补充进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也可按程序担任或兼任村(居)民小组长,并落实相应待遇保障。对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且符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资格条件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经镇党委研究通过,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晋升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

3.本次招聘的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不是由村“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的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不进行全职管理,但应根据组织安排配合做好村(居)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不发放相关补贴。通过选举成为正式的村(居)民小组长,将落实相应待遇保障。

4.对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储备人选给予入党优先推荐,在每年参加大学生村官学历提升班(或社区干部学历提升班)的指标中有针对性、有激励性的倾斜分配,并给予优先推荐。对不适合参加村级储备但适合从事镇级事务的,在党建联络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等其他编外人员选拔考试中可作为优先考虑人选,或推荐作为企业单位人才。

5.对储备人选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大储备”人选身份。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储备期已满但未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或未当选村(居)民小组长的储备人选,根据镇、村(社区)两级全面科学评估并报县评估,工作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作为“大储备”人选,工作表现不佳的取消“大储备”人选身份。

6.建立“传帮带”机制,安排熟悉党建党务和基层情况的干部联系培养储备人选,定期跟踪掌握储备人选工作表现、心理动态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录过程中对报考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储备手续的取消储备身份,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公告由中共惠东县平海镇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平海镇公开招聘2024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班子、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xls

2.村组干部储备人选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