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满足学前教育需求,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拟招聘2名幼儿园执行园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园执行园长2名(具体见附件)。岗位类型为福州高新区非在编教师,合同期满5年考核合格后续聘。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拟聘用前须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
5.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至1999年8月期间出生)。
6.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有三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资格证或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园长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发证机关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7.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犯罪记录。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一)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5万元(试用一年期满后发放),服务期未满5年的,应予以退还5万元。
(二)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办学规模3-6班,年人均薪酬13万元。办学规模7-12班,年人均薪酬16万元。年人均薪酬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每月应发基本工资7000元,余下的资金作为年终根据绩效考评情况发放综合绩效奖。
四、网络报名时间及方法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通过电子邮箱(邮箱:fzgxqjyrs@163.com,邮件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2024年福州高新区执行园长招聘登记表》(表格详见附件2,文件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2.《报考承诺书》(填写完整后扫描件转PDF格式)。
逾期报名算作废,截止时间以邮箱邮件时间为准。
五、报名资格网络初审
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审核地点: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创新园二期17栋402)。
报名表、审核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面试人员不设与录取人数的比例限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以面试考核形式,由福州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若特殊原因导致面试时间及考核组织方式变化,将另行通过福州高新区官网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组织选岗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考察和公示
应聘人员应在选岗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档案寄至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十、聘用及其它事项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4年。
7、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8、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9、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9月30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电话:0591-62335172)。
10、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并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福州高新区智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件:1.2024年福州高新区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表
2.2024年福州高新区执行园长招聘登记表
3.报考承诺书
4.审核材料清单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