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兴丰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兴丰街道招聘劳动监察员4名(男3人,女1人)。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口吃;
7.专业不限;
8.限本市户籍(大兴区户口优先考虑);
9.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含行政拘留),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4日-8月15日17:00
(二)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大兴区兴丰街道招聘劳动监察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照片;
3.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4.学历证书原件照片;
5.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原件照片;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7.有驾照的提供驾驶证原件照片;
(三)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716642833@qq.com。(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本人承担责任)
2.注意文件名格式:报名岗位(男或女)+姓名
例:劳动监察员(男)+张三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计划聘(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最终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体检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工作待遇
(一)聘用:
应聘上岗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劳动监察员税前工资约4300-5100元/月。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人:李女士
咨询电话:13041057445(工作时间: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