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区委编办下属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黄岩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2.性别不限。
3.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沟通协作能力、计算机及网络应用能力。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3日后出生)。
6.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4.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二、选调办法、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选调计划。
3.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是否列入考察对象。
4.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着重考察政治素质。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选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选调。根据成绩、考察结果等,提交区委编办主任会议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6.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人:陈瑶,联系电话:0576-84120892。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岩区劳动南路267号(国土大楼)309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麟霁(89173602/19519603879)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在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照2张。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拟选调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对比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4.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4年8月13日。
5.未尽事宜由区委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 1.区委编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