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考职位
(一)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1:5比例的职位予以开考。
(二)G2024001、G2024002、G2024005、G2024007、G2024013、G2024017、G2024074、G2024086、G2024090、G2024100、G2024103、G2024105、G2024108、G2024117十四个职位报名人数为4人;G2024006、G2024009、G2024012、G2024014、G2024015、G2024018、G2024046、G2024101、G2024112九个职位报名人数为3人,这些职位报名人数都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经遴选单位与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同意,开考比例放宽到1:3后开考。
(三)一个岗位遴选多人的G2024024、G2024027、G2024044、G2024045、G2024128五个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经遴选单位与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同意,G2024024、G2024044、G2024045三个职位按照每遴选1人不低于1:3的比例,相应裁减遴选人数后开考;G2024027、G2024128开考比例放宽到1:3后开考。
(四)无人报考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取消。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G2024030、G2024038、G2024041三个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请报考以上三个职位的人员于2024年8月13日15:00前到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开考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二)所报职位已开考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所报职位为一岗遴选多人,已相应放宽开考比例裁减遴选人数后开考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按照《2024年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截至2024年8月12日未报名的人员,不得再报名。
公开遴选相关公告将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红河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附件:2024年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未开考职位报名情况.xlsx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