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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4-08-13 11:54:41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28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有效解决农户生产技术难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县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及数量

(一)农业专技退休人员,农业种植业乡土专家;

(二)种植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三)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农业系统编制内在岗人员不得申报);

(四)招聘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专家2名。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实际操作能力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敬岗爱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70周岁以内;

(五)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职责与任务

(一)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特聘农技员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

(二)带动我县农户发展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特聘农技员需深入了解各乡镇产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带动有条件的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产业致富带头人和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三)结对基层农技人员,提升技术水平。特聘农技员要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宣传农业农村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乡村振兴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主体资质、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211)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23日

联系人:刘支宽

联系电话:0743-4260097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专家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从专家库中在考核现场随机抽取。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泸溪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泸溪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签订协议聘用制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间,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同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依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具体待遇以与特聘农技人员签订协议为准。

泸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