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第三批)考核成绩已公示,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卓安竞
旅游商贸学院专任教师:谢彦雯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孔鹏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资格复审资料时,在符合招聘公告的前提下,请按照顺序一次性完整提交相关资料(请发送到邮箱:964900476@qq.com),应包含以下资料清晰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诚信报考原则,暂不提供,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3.按招聘公告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2.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3.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在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我校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档案因特殊原因(路程较远等)逾期不到者,由考察工作小组发出催档函,顺延10个工作日,到期档案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4.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719-8126043。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