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招聘,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公示如下:
姓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毕业院校 |
拟引进类别 |
拟引进学院 |
王士超 |
研究生 博士 |
美术学 |
北京电影学院 |
博士专任教师 |
艺术学院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27-52104786
人事处电话:027-52104766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