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台湾人才补招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
本次计划补招2个岗位2名台湾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台湾员工补充招聘岗位情况表》。
报考者应具备基本条件
(一)可报考情形
1.持有台湾地区有关身份证明的台湾地区居民;
2.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年满18周岁以上,具体以岗位表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5.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计算均以开放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薪酬及相关待遇
1.台湾人才薪酬实行年薪制(含“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本科不少于18万元、研究生不少于20万元(含人才补助)。
2.台湾人才纳入平潭综合实验区中高层次人才政策范畴,符合条件并经认定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
(一)公告发布
采取网络公告形式,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8:00至2024年8月19日18:00。
(三)报名方式
1.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个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网站“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fjsrlzy.cn/home)进行报名。并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台湾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台胞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按岗位要求提供)。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扫描件(按岗位要求提供)。
6.资质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按岗位要求提供)。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8:00。报考者可在2024年8月16日12: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fjsrlzy.cn/home)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申诉审核
若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于2024年8月20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
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报名平台,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fjsrlzy.cn/home)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各企业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岗位通过报名审核且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背景调查
(一)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需提供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招收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相关信息。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复审,逾期不能办理资格复审的,取消背景调查资格。
(二)背景调查
被调查人选按1:1的录用比例确定。按照背景调查工作方案对拟进入背景调查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对背景调查中反映的情况影响聘用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考虑。
七、体检及聘用
(一)体检
面试通过后,由区人才公司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应聘者负责。
(二)聘用
该岗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规定参照区城发集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台湾人才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实验区相关政策及城发集团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八、咨询
咨询电话:吴先生:0591-38716002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