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以下3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驻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3887、89189386。
3、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