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为加强我院医疗队伍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有医院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医疗事业、财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医院安排。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财务岗位1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1、试用期(3个月)
工资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2、正式入职(试用合格)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3000元。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乡镇补贴+岗位补贴
3、工作地点:个旧市贾沙乡卫生院(个旧市贾沙乡贾沙街)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日,审核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携带简历等所需材料至卫生院三楼院办公室(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贾沙街);
2.网络报名人员请将简历等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1034004747@qq.com。
(四)面试确认: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后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由医院决定,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求职意向、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15287305337
蒋老师18440841227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人员具体上岗时间,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根据医院试用期考核方案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因报名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卫生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个旧市医疗卫生共同体贾沙分院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