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人才引培指导意见》(抚国资党字〔2023〕16号)文件精神,经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资质资格审核认定等程序,确定纪云飞、邹一鸣、毕丽雯(女)、龚娜娜(女)、甘淑清(女)、王思杰、帅俊豪、吴晨欣、邹宇(女)、严燕茹(女)、苏宁宁(女)、黄梦媛(女)、刘紫芸(女)、尧磊、杜少烨、景晓佩(女)等1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聘用人员(人才引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市国资委党群工作科0794-8276676;
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794-8282226。
监督电话:驻市国资委纪检监督组0794-8279622;
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13707049953。
附件:2024年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聘用人员(人才引培)名单.xlsx
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