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 号)文件精神,2024年清江浦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非全日制)开发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城乡社会管理岗(秸秆焚烧巡查员)。
二、安置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符合安置单位招聘条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安置数量
本次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秸秆焚烧巡查员)40个。其中和平镇27个,城南街道10个,武墩街道3个。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