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眼科业务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临聘一名视光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临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并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试岗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信息发布
《铜仁市人民医院公开临聘一名眼视光技术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临聘公告》)统一发布在“铜仁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trsrmyy.cn)、“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
(https://wjj.trs.gov.cn/)和丁香人才网上。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具有眼视光学、或验光技师资格证的优先。
(五)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条件。
三、临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要求。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写《铜仁市人民医院2024年视光技术员报名登记表 》,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核、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1张(含电子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及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共五天。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无人报名,报名时间顺延,直至有1人报名成功为止。
(四)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有意者请持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到铜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办公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56-8169404。
(五)考核方式。
1.在规定的五天报名时间里,报名人员中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达到3人及以上,由医务部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通过面试,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取前三名进入试岗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在3人以下,全部通知来院试岗考核一个月;最后按试岗考核成绩的高低为序确定1名人员进入下一个临聘环节。试岗结束后,由医务部牵头组织所在科室人员成立考核组,对试用考核人员进行考评打分,总分为100分,同时试岗考核人员填写《铜仁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试岗考核审批表》。试岗考核合格分数为80分,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个临聘环节,所空缺岗位按本方案重新报名。
2.在规定的五天报名时间里无人报名时,在顺延的时间内第一个报名成功的人即为试岗考核对象,报名截止。试岗考核时间为一个月,由医务部牵头组织所在科室人员成立考核组,对试岗考核人员进行考评打分,总分为100分。试岗考核合格分数为80分,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个临聘环节,所空缺岗位按本方案重新报名。
(六)体检。试岗考核合格人员的体检由铜仁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进行,体检医院由医院临时指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所空缺人选按试岗考核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合格人员递补,本次临聘工作终止。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铜仁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
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
材料的。
4.不符合临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其他不能临聘的有关事项。
7.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放
由于考生放弃考察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原因,所空缺人选按试岗考核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合格人员递补,本次临聘工作终止。
(八)临聘。
1.经试岗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临聘人员,在医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临聘的,依次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院党委会议审定后办理临聘手续。如公示过程中有反映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临聘资格和条件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临聘资格,所空缺人选不再递补。
3.本次公开临聘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我院现有临聘人员的政策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临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临聘考核、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取消考生的临聘资格;临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