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就资格复审递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码 |
笔试成绩 |
1 |
24003 |
王灿慧 |
2024023320 |
75.99 |
2 |
24006 |
单文 |
2024030328 |
76.98 |
3 |
24013 |
张子健 |
2024033722 |
73.39 |
4 |
24019 |
曹钰 |
2024020104 |
77 |
5 |
24019 |
吴越 |
2024020217 |
76 |
6 |
24019 |
严良玲 |
2024020109 |
74 |
7 |
24019 |
彭迷娜 |
2024020314 |
74 |
8 |
24024 |
姚程杰 |
2024022103 |
73 |
9 |
24025 |
殷蕾 |
2024022501 |
60 |
10 |
24025 |
陈情 |
2024022503 |
60 |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审查表》(考生登录怀宁人事考试报名平台导出打印)、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定向招聘在怀宁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退出现役证原件。
5.定向招聘2021年怀宁县公开招聘的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乡镇出具的“在**村(社区)工作已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须报怀宁县委组织部审核。
6.持中国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7.有中共党员身份要求的,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相关证书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若考生本人因事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