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聘用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法律从业经验者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熟悉办公自动化技能和竞聘岗位业务,具备与办公办案等相适应的手写记录和快速熟练的电脑汉字输入、计算机实际管理操作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集体意识及工作责任心。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7.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等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二)笔试、面试:报名人员接到笔试、面试通知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
(三)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
(四)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时,报名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要求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相关薪酬待遇参照城区政府临时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另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五险一金即“失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递增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发放。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02办公室)
(四)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联系方式等)1份;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职称、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5.全身生活彩照1张。
(五)联系电话: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71-4952839(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除外)。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