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园所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厨工。
一
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岗位条件
厨工
(1)高中以上学历;
(2)持有健康证,40周岁以下;
(3)具有2年以上集体食堂工作经历,有幼儿园或学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 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职业资格证或其他专业技能证书、健康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
附件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方式
邮箱投递: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应聘报名表、应聘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或其他专业技能证书、健康证等)所需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821879171@qq.com。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石岩街道青年东路38号A栋(石岩益民幼儿园)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进行入职前体检。
(五)聘用
1.实行岗位聘任制,经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程序录用。
2.薪资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相关文件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带薪假期、专业培训、岗位继续教育、人才房申请等福利。
五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8月。
(四)本公告所有的年龄限定均为6月20日前(不含6月20日)未达到规定的周岁年龄。
(五)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019251567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益民幼儿园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益民幼儿园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