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信息
计划招聘后勤服务人员一1名、后勤服务人员二1名,共计2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北海市第七中学微信平台公众号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9日-8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期间到北海市第七中学行政办公室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北海市2024 北海市第七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1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自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相应职业资格证或技能证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人员,学校对符合报名应聘条件者,安排统一时间进行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考生自备考试时所需文具。
1.笔试
本次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对符合报名应聘条件者,安排时间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考核时间:2024年8月16日8:30-9:30
(2)笔试地点:北海市第七中学二楼物理实验室
2.面试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人员,学校对符合报名应聘条件者,进行分组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8月16日10:00-12:00
(2)面试考核地点:北海市第七中学三楼会议室
(3)面试考核方式
结构化面试时间共8分钟,其中审题时间2分钟,答题时间6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
3.经过笔试、面试考核后,学校按照其报考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在考核结束三日内通知到本人。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4.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为1:3,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遇国家或自治区有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政审考察等流程后,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北海市第七中学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党组织集体研究同意,报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按照我市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相关政策落实福利待遇,聘用期限为一年,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首次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确认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是否续聘,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聘用合同自然终止。
十、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北海市第七中学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西藏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
邮编:536000
联系人:郑老师 、林老师
电话:0779-3902393
附件1 北海市2024年北海市第七中学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第七中学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