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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景洪市卫生监督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08-08 17:54:21

一、招聘岗位

景洪市建城区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3人。

二、岗位职责

服从景洪市卫生监督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监督辅助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城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日常巡查,相关信息收集、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大学专科(全日制)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热爱卫生监督事业;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有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经与景洪市卫生监督所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月基本工资33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试用期满根据市卫生监督专职协管员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每月绩效最高1200元,按考核情况核定)。试用期按基本工资80%发放。

五、聘任方式

本次聘任按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质证原件、复印件到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报名。

(二)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报名。报名地点: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地址:景洪市么龙路23号)。联系人及电话:李春婷0691-2140072。

(三)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8:20)。

七、未尽事宜由景洪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