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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来源: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24-08-08 18:26:02

为加强门头沟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化、职业化和法治化水平,门头沟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头沟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永定镇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专职人民调解员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门头沟区户籍,并在门头沟区实际居住;

7.能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8.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以及调和说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9.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和现代化办公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及文书处理;

10.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律工作背景者优先录取。

1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资待遇

由门头沟区司法局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包含“五险一金”等。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区司法局302室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携带材料包括:

(1)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的报名表(附件1);

(2)报考承诺书(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专业基础知识,无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工作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面试安排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局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语言表达、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情况。

(四)体检与考察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区司法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4.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5.考察合格后,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门头沟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政务公告”界面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门头沟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范畴管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可登录门头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务公告”查询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

2.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应按照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10-6984334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附件1:门头沟区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附件2:报考承诺书wps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