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8月6日-8月1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天津市血液中心人事科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24号(300110)
电话:022-27618382
联系人:安老师、郝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血液中心
2024年8月5日
附件: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血液中心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