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黑龙江 > 北安市

北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来源:北安市政府     2024-08-07 09:43:41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法律服务职能,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北安市司法局下设司法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10名(含2名司法协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编外司法协理员8名:工作地点为北安市部分乡镇(街道)司法所。

2、计划招聘编外司法协理驾驶员2名(限男性报考):工作地点为北安市街道司法所。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司法所协理员岗位职责:

1、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导并参与调解工作;

2、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9、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0、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11、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司法协理驾驶员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到各村(屯)社区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庭前调查、安置帮教人员必接必送等工作。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司法协理驾驶员增加实际操作,无笔试环节),择优聘用。

四、招聘范围

面向北安市行政区划内户籍(包括农垦、林业户籍)的人员招聘,现正在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司法协理员岗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14日以前出生,不含当日),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身体健康,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

6、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7、烈士、因公牺牲司法行政干警的配偶、子女,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者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司法协理驾驶员岗位应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3、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上(1989年8月14日以前出生,不含当日),5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4、需持A1、A2、B2或C1驾驶证。驾龄需3年以上,无不良驾车习惯,历史驾驶记录良好,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酒后驾驶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染发、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无使用精神类药物病史、无驾驶员岗位限制的相关疾病或缺陷;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7、熟悉我市乡镇、街道基本路况,能够无条件按照局业务工作要求到街道乡镇履行职责且表现良好的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司法协理员或司法协理驾驶员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被聘用的情形。

六、招考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过程中公告发布及考试过程中各环节通知将通过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ljba.gov.cn/)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后附二维码,可扫码关注)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查看。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或实际操作(司法协理驾驶员岗位)。

1、报名地址:北安市司法局政工科(北安市铁西区原七师院内二号楼三楼)。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8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456-6426837。

(三)需本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填写后打印《北安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附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公告

领取地点:司法局三楼政工科。

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考试

司法协理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司法协理驾驶员采取实际操作、公开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需要进行笔试。

1、司法协理员笔试内容(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其中含客观题80分,主观题2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知识(社区矫正、矛盾纠纷调解、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运用)、时事政治等。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内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加5分,有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验或司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加5分。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政策的,可累计加分。

司法协理驾驶员实际操作100分占总成绩的60%,加分政策与司法协理员笔试加分政策一致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对达不到3倍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等方面的要素情况,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总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户籍所在派出所或常驻地派出所进行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是否存在行政、刑事犯罪记录,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通过官网查询体检合格者是否存在失信行为。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察中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经北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果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充分运用公开招聘考试成果,如现有司法协理员岗位出现空缺,坚持双向选择、分数优先原则,在本次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补充。

七、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综合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按照“分数优先、岗位相适”原则,由司法局统一调配具体工作岗位,对于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招聘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司法协理员工资为每人1800元/月,司法协理驾驶员岗位工资为每人2000元/月,上述人员按照规定缴纳四险(工伤、失业、养老、医疗保险),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志。

八、招考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保证招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者及有其它违纪情形者,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北安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北安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ljba.gov.cn/)

北安市司法局      北安普法

附件:北安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公考hub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