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2024—2025学年全省计划选派“三区”义务教育阶段支教教师593人,详情如下↓↓↓
受援范围
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22个连片特困地区覆盖县,2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选派数量
根据各地上报需求情况,2024—2025学年全省计划选派“三区”支教教师593人,均为义务教育阶段。各市具体选派名额见附件。
选派要求
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选派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
选派形式
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同时,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受援学校要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
选派范围
教师选派工作以市内调配为主,调动城区、非受援县的优质教师资源支持市内受援县。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不列入选派范围。
政策保障
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以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其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按现有政策执行。对于选派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基层欢迎的特别优秀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教师奖励的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受援县负责支教教师的住宿生活、工作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如实对教师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选派方、受援方及支教教师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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