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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选聘体检及考察工作的通告

来源:春风人才网6     2024-08-07 18:29:41

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地点: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彩色照片1张于2024年8月12日上午7:00在衡水市民政局集合,无正当理由点名未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工作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考生的亲友不得陪同参加体检,发现的按违规办理)。考生携带通讯工具的,关机装入信封标注姓名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不要携带贵重物品或重要资料参加体检,工作人员不负责对贵重物品、重要资料及现金的保管。体检完毕后,经工作人员检查体检项目无遗漏,允许后方可离开,中途不能离开。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安静,服从领队安排,不服从管理的,暂停或取消其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应书面提出进行复检,复检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迟。

(二)体检须知

1、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和B超检查。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个人书面说明,体检前个人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二、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填写《衡水市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24年8月16日前报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