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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直属附属学校(中学)主要负责人的公告

来源: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4-08-07 17:21:21

深圳大学198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肩负着为特区培养人才和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探路的光荣使命。建校以来,学校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培养了近30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近年来,学校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战略,成为内地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综合实力快速跃升。目前学校已有19个学科进入ESI学科世界排名前1%,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型大学。

深大附属教育集团是深圳市首个覆盖幼儿园到高中15年全学段教育的高等院校附属教育集团,是首批广东省“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旗下已有成员校12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学校(中学),分别为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和附属实验中学,两所学校均为深圳市教育局领导、深圳大学管理的市直属公办重点中学。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创办于1986年,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深圳市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与德育双特色学校和深圳市第五所拥有文化类、艺术类双自主招生资格学校,是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的龙头学校;学校曾获评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深圳市教育改革创新领跑学校等称号。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创办于2021年,学校依托深圳大学优质教育资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荣获深圳市最受关注新锐学校年度奖,深圳市教育改革创新大奖,深圳市科创教育特色学校(园)年度奖(登录“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和“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可获取两所学校更多信息)。

作为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和附属实验中学充分利用深圳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实力雄厚特点,发挥大学学科和师资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小学校思政一体化,实现大学课程、图书资源和实验设备与中学共享;大学院士、专家、教授走进中学校园,开设高端讲座,开发校本课程,打造“双师课堂”“双导师项目式学习机制”,助力学科竞赛,共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形成大学对附属中学发展的良好支撑。目前,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已稳居深圳名校第一方阵。未来,两所学校致力于打造高校与普通中学紧密协作的典范学校、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一流大学附属中学,争当基础教育领域先行示范标杆学校。

因深圳大学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直属附属学校(中学)主要负责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深圳大学直属附属学校(中学)主要负责人1名(五级管理岗)。

二、选聘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作风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6)聘期内须在深圳大学直属附属学校(中学)全职工作。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应具有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全文中“以上”均包含本级);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3)具有地级市(含市辖区)以上公办高中(含高校附属中学)正职负责人或教科院院长岗位任职经历,或目前在地市级(含市辖区)以上公办高中副校长岗位上工作满3年且具有分管教学、德育工作经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以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称号者,予以优先考虑。

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书记、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优秀书记、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条件特别优秀者,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可适当放宽第(二)款岗位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地址zzbgb@szu.edu.cn;zhuangy@szu.edu.cn)。

2.报名材料

(1)《深圳大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直属附属学校(中学)主要负责人报名表》《个人履职报告》(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个人业绩、获奖、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755-26733250,13923726771;0755-26536111,15118011065;

(二)后续安排

报名截止后,深圳大学将组织资格审查和初筛、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选聘程序,具体安排以及资格审查、考核结果等将在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另行通知和公布。

遴选过程中,如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较少,或报名人员不满足岗位需求,或考察对象不适宜作为拟聘人选,将视情况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遴选。

五、薪资待遇

实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

本公告由深圳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大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直属附属学校(中学)主要负责人报名表

2.个人履职报告

深圳大学

2024年8月7日

附件1.深圳大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直属附属学校(中学)主要负责人报名表.doc

附件2.个人履职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