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瑞昌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人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法警辅助员7名
(1)刑事押解、强制执行岗6名,限男性,主要从事刑事押解和法庭值庭、诉讼保全、强制执行、安保等工作。
(2)信访维稳岗1名,限女性,主要从事诉服大厅信访维稳、接待等工作。
2.司机1名,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法警辅助员
1.刑事押解、强制执行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6)同等条件下,公安、警察院校的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2.信访维稳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同等条件下,公安、警察院校的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从事过信访维稳工作的优先录用。
(二)司机岗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3)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照,具有3年以上驾龄,熟知道路安全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身体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能适应驾驶员的工作需求;
(5)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
(6)18周岁及以上,即2006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9:00-2024年8月13日下午17:00(工作日内)。联系方式:0792-3606100。
报名费用:50元/人。
2.报名地点:瑞昌市浔阳东路100号,就业大楼七楼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张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并认真填写报名表格,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1:2。采取闭卷考试,法警辅助员岗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司机岗考试内容为交通规则及驾驶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30%计入总成绩。
参与笔试的人员,法警辅助员岗全部参加体能测试;司机岗全部参加技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男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20%计入总成绩。司机岗不参与体能测试。
(四)技能测试
实行百分制,采取路考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
法警辅助员岗按照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入闱面试;司机岗按照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20%)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入闱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等。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成绩。如入闱面试人员出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即一同进入面试;因部分人员主动放弃而未达面试比例的,法警辅助员按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司机岗按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六)综合成绩
法警辅助员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司机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公司组织应聘者到市综合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因出现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1.考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瑞昌市人民法院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瑞昌市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参照瑞昌市人民法院现有法警辅助人员待遇执行。
瑞昌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