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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公示

来源:九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4-08-06 16:53:02

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市科创中心在征求有关科室和干部职工意见基础上,根据单位实际,制定《2024年度市科创中心第二批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经科创中心班子会研究,并报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科技局办公室和科创中心反映。

联系人:杨晋杰熊忠义

电话:0792-8222004

0792-8127394

九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度市科创中心第二批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九江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24年市科创中心第二批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岗位设置须群众公认,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等有关条件,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四、已核准岗位职数

根据《九江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本单位核准、已聘、余额情况如下:

(一)岗位核准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34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六级职员1个,七级职员2个,八级职员1个,九级职员2个);专业技术岗位24个(专技四级1个,专技五级1个、专技六级2个、专技七级1个,专技八级3个、专技九级4个、专技十级2个,专技十一级5个、专技十二级5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技工三级1个,技工四级2个,技工五级1个)。

(二)已聘岗位情况

现有已聘人员33人,其中:管理岗位6人(六级职员2人,八级职员2人,九级职员2人);专业技术岗位17人(专技四级1人、专技五级1人、专技六级1人,专技八级2人、专技十级5人,专技十一级5人、专技十二级2人);工勤技能岗位10个(技工三级4个,技工四级4个,技工五级2个)。目前本单位超比例聘用人数8人,其中:管理六级1人、管理八级1人;技工三级3人、技工四级2人、技工五级1人。

(三)现有岗位余额

本年度我单位有专业技术岗位余额7个,其中:专技六级岗位1个、专技七级岗位1个(副高级),专技八级岗位1个、专技九级岗位1个(中级),专技十二级3个。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此外,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技术岗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含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三年以上;

(3)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含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4)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具备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5)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任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三年以上;

(6)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7)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含原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

(8)专业技术十一级应任十二级岗位满一年,初级岗位在职数范围内,由单位自主聘任;

3.工勤技能岗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等级考评;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是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5)单位无相应等级空岗的,按以下年限条件申报:①工作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并在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技师;②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并在中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③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并在初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

4.岗位转换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换聘用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4〕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岗位聘任程序

(一)管理岗位聘用

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聘用。

(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聘用

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办法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1.公布方案。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年度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经科创中心班子会集体研究后,呈报市科技局审定,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申请报名。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事业单位岗位类别转换审批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交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

3.资格审查。岗位聘任考核组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申请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合格后,公示参加竞聘人员审核结果。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照竞聘量化评分细则,在同一层级按不同岗位等级依次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岗位聘任考核组对所有竞聘人员进行考核,对照岗位等级职数余额,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呈报市科技局审定。

(三)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聘任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聘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晋杰 市科创中心主任

副组长:刘美琳 市科创中心副主任

余芳文 市科创中心副主任

成 员:熊忠义 市科创中心综合科科长

干程凯 市科创中心项目服务科科长

周双剑 市科创中心成果转化科科长

王红仁 市科创中心信息统计科科长

黄晓媛 市科创中心高新培育科科长

张 瑛 市科创中心合作交流科科长

杨笑山 市科创中心区域发展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由科创中心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具体工作职责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及岗位竞聘量化评分细则,明确本年度待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等。

2.组织竞聘工作。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及考核,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处理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岗位聘任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附件:1.科创中心岗位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2.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类别转换审批表


附件1

科创中心岗位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岗位竞聘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一)基本资历(50分)

1.工龄(15分):考核年限,参加工作以来。基础分5分之外,按每年计0.5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硕士及以上计10分,本科计8分,专科计6分,中专计4分。

3.资格(10分):取得现岗位资格: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分别计10分、9分、8分、7分;二级技工、三级技工、四级技工、五级技工分别计8分、7分、6分、5分。

4.资历(15分):考核年限,聘任现岗位职务以来。聘任现岗位职务每年计1分。

(二)年度考核或表彰(30分)

1.年度考核(20分):考核年限,聘任现岗位职务以来。基础分5分之外,按每年度考核优秀计3分,合格计2分;选派担任乡村振兴帮扶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每年度加计1分。

2.荣誉表彰(10分):考核年限,聘任现岗位职务以来。获国家级表彰每次10分,获省级表彰每次5分,获市级表彰每次3分,获主管局表彰每次2分,获单位表彰每次1分,非本系统荣誉表彰减半分。

(三)民主评议(20分)

考核年限,聘任现岗位职务以来。民主评议从工作态度(5分)、工作成绩(5分)、工作能力(5分)、专业水平(5分)方面进行评议,满分为20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最终按平均分计算分值。

附件2

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学历

身体状况

现从事工作岗位

类别

层级

级别

本岗位工作年限

申请竞聘岗位

类别

层级

级别

申请理由

申请人:

年月日

单位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3

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类别转换审批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身体

状况

身份证号

原所在岗位

名称

层级

级别

工资等级

申请变换岗位

名称

层级

转换原因

申请人:

单位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政府人社

部门审批

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申请人自己保管,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人社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