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笔试合格人员还须参加面试。面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规范、有序做好面试工作,现将面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4年8月11日(周日)
二、面试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2楼。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四、计分方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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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口腔医院(东区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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