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素养;
4.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开拓创新意识,执行力强,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要求、相关学历、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内的;
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与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7.有吸毒史的;
8.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9.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对象;
10.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30至2024年8月1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532592796@qq.com,联系电话:18871808675 ;
现场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报送至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邓先生;电话:18871808675 。
3.考生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起始时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工作经历。
(2)审核应聘人员应聘资格条件以本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
(3)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本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4)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通知将在长江巴东网发布公示。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
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所聘岗位的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但考生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的应聘人员排名靠前,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按上述方式执行后总成绩仍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优先。
1.组织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相关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自得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在得到复检通知的一个星期内完成复检。复检医院为初检上级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进行核实。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长江巴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附件:
1. 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个人报名表。
附件
附件1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