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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启事

来源:锦州市水利局     2024-08-05 11:46:02

根据工作需要,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聘橡胶坝保安4人(男性)。

二、岗位职责

承担橡胶坝日常运行管理和其他相关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需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之一:(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城镇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3)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4)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5)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2.年龄男59周岁 (1965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不能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工资待遇

工资每月1700元(含三险)。

六、招用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8月30日,招满为止。

2.报名地址: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组织办公室(锦州市市政府59号)。

联 系 人:张春光

联系电话:0416-3317609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由人事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

2.资格审查时携带的材料:

(1)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2)共同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就业创业证(2页和6页),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员首页和已填写的最后一页),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另需提供: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就业困难对象认定表》(社区、街道、县区就业局三级认定),所有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②城镇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③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需提供:《离婚证书》或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定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④军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军官证》。

(三)聘用: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办理公益性岗位相关手续,由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公益性岗位合同并退出公益性岗位;表现较好,胜任本职工作,可续签用工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