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曾丽滢等六位同志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第二批)(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4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600117)或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教育局4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687612)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海丰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