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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歌舞团2024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央民族歌舞团     2024-08-05 11:29:41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岗位

人数

岗位条件

声乐演员

2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声乐专业,民族唱法男高音、女高音,年龄不超过35岁。有担任公演剧节目主要演员工作经历,形象良好,获省部级以上声乐专业赛事金奖、一等奖者优先考虑。

灯光操作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岁。有2年以上国有专业文艺院团灯光操作工作经历,能独立完成剧节目、晚会灯光操作工作。

服装管理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岁。有国有文艺院团或国家艺术项目管理单位服装管理工作经历,熟悉中国民族服装服饰。

财务管理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岁。有财务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热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执业资格。

(六)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

2.报名方式:只接收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上传并发送至招聘邮箱(zymzgwtzp@163.com)。邮件标题:报考岗位+姓名。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中央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格式,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能够证明自身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本人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安排

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初试、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考生与岗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人数的,按照实际考试情况确定。初试、面试内容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综合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初试、面试成绩各50%权重确定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成绩排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

(六)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四、福利待遇

(一)享受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工会福利等。

(二)京外人员可安排集体宿舍。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者,考试过程中作弊,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查看中央民族歌舞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因通讯不畅、未及时查看信息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中央民族歌舞团对公开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公告未尽事宜可详询,联系电话:010-57052320。

中央民族歌舞公开招聘工作由团纪委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10-57052305。

附件:中央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