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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寨县公开选调教师公告(第二批)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     2024-08-03 11:39:31

经县委编委批准,2024年全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分两批进行。现将第二批选调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

城区初中教师42名,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7名(A岗)、财政保障的幼儿园编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幼儿园编外教师”)14名(B岗)。

(二)选调范围

城区初中面向农村初中和全县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选调。

城区幼儿园面向农村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及幼儿园编外教师选调,幼儿园编外教师选调到城区后身份不变。

(三)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对近5年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在诫勉影响期内的不予报考。

2.学历、专业、年龄、教师资格的要求:

序号

岗位

年龄

学历

专业

教师资格

1

初中教师

男50周岁以下(1973.8.1后出生,以下年龄类推)、女47周岁以下(高级教师可放宽到50周岁)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与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任教学科一致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2

幼儿园教师

男50周岁以下(1973.8.1后出生,以下年龄类推)、女47周岁以下(高级教师可放宽到50周岁)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学前教育专业

幼儿园教师资格

3.工作年限的要求:(1)在编在岗教师需在县内任教满3年;(2)幼儿园编外教师须自纳入财政保障之日起在县内任教满3年;(3)2021年招聘且服务期满留任的特岗教师;(4)定岗招聘的边远初中、小学教师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需履行满招聘合同年限。

4.因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限制,教师到选岗学校后,如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实行高职低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2024年8月8日8:00-17:30

(二)地点:金寨县教育局

(三)提交材料:报名时,请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聘用证原件及复印件、《金寨县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四)联系电话:0564-7064834。

三、选调办法

(一)选调采用笔试、面试办法进行。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监委、编制、人社等部门组织命题、考试等工作。

(二)选调实行定岗报考,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合卷,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占30%、《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3日8:30-11:00。

3.笔试地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4.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前往县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初中教师面试采取“试教”(无生上课)方式进行,时长15分钟,满分为100分。

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含两道问答题和一道幼儿游戏活动视频解析题,总时长15分钟,三项总分100分。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各学校学科设岗数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比例为:设岗数3人以下1:2、4-8人1:1.5、9人以上1:1.4。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调人员确定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二)合成总成绩。报考人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统计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同等分数,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分数也相同者,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

(三)公示。选调拟入围人员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且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取消资格而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相关要求。第一批选调符合定岗条件但放弃选岗的人员不得参加第二批选调报名,第一批选调未录用人员可以参加第二批选调报名考试。报考人若中途弃考或入围后放弃选岗,造成计划岗位缺额的,其两年内不得申请参加县内外选调和流动。

六、选调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调动手续由县教育局统一办理,并报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选调人员原则上在定岗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正常流动。选调人员实行一个学年度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任教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选调人员2024年乡村振兴任务不变,如有完不成任务或因工作不力而影响乡村振兴整体工作进展的,退回原学校。

附件:1.2024年金寨县选调教师计划表(第二批).docx

2.2024年金寨县选调教师报名表(第二批).doc

金寨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