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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面试的公告

来源: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8-01 16:36:41

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公告》,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现将2024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现场资格审核

(一)考核对象

报考2024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现场资格审核

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8:30——18:00),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1.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互助巷3号行政楼三楼。联系人:郭永一,0971-7914030)

2.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892号急救创伤诊疗中心7楼人事科。联系人:张星星,0971-3550265)

3.西宁市口腔医院(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一路20号五楼办公室。联系人:马晓波,18797375707)

4.城北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城北区宁张路44号创新大厦1304室,联系人:田发恩,0971-5507280)

二、考核方式及时间

(一)考核测评方式

考核测评采用面试的形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评占70%,综合素质测评占30%。

(二)考核时间及要求

1.考核时间:2024年8月11日(星期日)。考生于考核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8:15仍未到达考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核地点:西宁市城中区互助巷3号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外科大楼A区七楼会议室。

3.现场测评:参加测评的考生按抽签确定的先后顺序进行,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评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核成绩

1.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2.优先条件: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确定。

3.成绩公布:考核测评结束后当日在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体检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考察(政审)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西宁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违纪违规处理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刑法修正案(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971—6163859

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公告》执行。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