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促进重点人群稳定就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三、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40人。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饶河县辖区内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户籍迁入时间2024年7月1日(含)以前。年龄男不超过59周岁(1965年8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女不超过54周岁(1970年8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等职务。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二)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七)有交通运营执照的人员。
(八)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
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所在社区开具的就业困难认定表,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就业困难人员需填写《饶河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区指导股。
报名人员需关注饶河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录用方式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若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拟聘用人数,可直接聘用;若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将综合考虑家庭因素和年龄因素进行排序。拟聘用顺序依次确定为: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就业困难人员中的低保家庭成员、脱贫人口;其他“4050”就业困难人员。同类情况,年龄大者优先。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三)岗前培训。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四)组织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考核。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工伤保险。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八、其他事项
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发布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469--5629336
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日